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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号:pig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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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克利斯朵夫》是法国作家和音乐评论家罗兰所写的小说,其写了一个德国音乐家一生的奋斗史。我们可以从主人公的经中依稀找到象音乐大师贝多芬和莫扎特等人的影子,但作者创造的英雄并没有局限于此,而总是试图从主人公约翰身上勾画出20世纪的人类英雄肖像及其梦想。主人公约翰从一个充满激情,反抗和愤怒的青年到灰心,顺从和世故的老人,作者刻画了一个充满矛盾和不协调的性格,一位满怀生命热情却又遭到敌对世界的误解的极 ......
《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提出了法,术和势相结合的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的理论,是研究韩非法治,哲学和伦理以及社会思想的主要资料。本书中记载了众多历史人物,事件,故事和传说,对研究中国古代政治,经济和哲学历史等,有着重要价值。本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著名的有如“自相矛盾”和“守株待兔”,“滥竽充数”和“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涵着深刻的哲理,以其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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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 评《
孟子》





| 2007-12-17 11:24 ]
《孟子》是垂范千年的儒家经典之一,其文风影响了后世一代又一代作家,也是古代读书人必读之书。本书说理精辟,文字流畅,同时又气势磅礴,笔带锋芒,富于鼓动性,具有很强的逻辑说服力和艺术感染力。在汉文帝时,本书被列为辅翼经书的传记,而五代时,就被列为经书,到了南宋时期则正是成了四书,是读书人必读之物。孟子他本人是个雄辩家,而本书则记载了他的思想和言论事迹,气势雄壮,富有战斗力,保存了丰富的历史资料,是研究 ......
这本书中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在圣诞节时,为了给对方送出一份精美的圣诞礼物,一对平民夫妇各自作出了牺牲。先生杰姆为了给妻子德拉送出一套精美的发梳,不惜卖了自己的金表,而令他吃惊的是,妻子麦琪为了给自己的金表配上一条精致的白金表带,剪掉了自己举世无双的美丽褐发,并以二十元的价格卖给了经营各种头发用品的莎弗朗尼亚夫人。他们都为了给对方买一份礼物而牺牲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然而在他们得知对方送给自己的那一份礼 ......
关于教育的著作我看得并不多,而这一本我却是很喜欢。之所以喜欢,并不是书里的语言有多优美,论述有多深刻,而是通过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作者怎样脚踏实地地改变着他周围的教育现实。单说这本书的书名,便是对当前教育界“学生至上”热潮的一声棒喝。虽然是学生第一,但学生的生存状态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好转,却是因为“为了孩子的一切”这句话书包便得越来越重,上课的时间越来越长,不喜欢学校的学生越来越多。口号喊得很响,落到 ......
读过此书后感觉其多多少少激励了我,特别是书中的主人翁,更是让我有了奋发的冲动,故事中他曾是一名知青,后在新疆大学读完汉语言专业后,意识到虽然论文可以打5分,但是并不意味着适合做一名语言学者,因为受到好友颜林身为地理老师的父亲的影响,决心该行研究地理,回到北京报考著名地理学家,曾留学牛津大学人类学专业的柳先生的研究生。这部作品其实和张的其他作品一样,带有强烈的自传性质,小说中反复出现的黄河、湟水、额 ......
当我读罢这本书后,心里的难过久久不能散去。爱,既是幸福的源泉,也是痛苦的种子。但几乎没有人会在爱降临到自己身上的时候选择逃避。人因爱而生,因爱而死。爱是我们生活意义的所在。我们并不是不需要爱,而是需要正确的爱,无私的爱,不让占有欲扭曲的爱。说虽然是这么说,但真的能够做到的人绝对不多,包括我自己。因为爱会让人变成傻子。而私欲,又是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一点的。看完这本书,我才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幸福。父母给 ......
看过这本书后感觉其有点自传的味道,尽管我不知道大眼的生平。故事也够让人回味,情节也非常巧妙,构思也足够精巧。细细品味,伏笔很多,但是仍然能让人荡气回肠蓦然回首的感觉,很不容易。其中关于友情描述甚多,尽管只是喝酒飙车这样很男人化的酒肉朋友式的友谊,但是真正能够同生共死中磨炼出来的友情不是简单的再见就能再见的。里面提到的一些社会阴暗面也让我们发自内心的思考。杨一和赵烈苏阳应该讲是真正意义上的兄弟。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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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 | 评《
抉择》





| 2007-12-09 21:34 ]
曾经看过获得矛盾文学奖的三部作品,而在这三部作品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张平的《抉择》,这使得我在读完这本《抉择》之后又重新读了一遍,感受很深。我认为这是一部很有深度的书,作者叙事的手法也很对我胃口,使我读起来感觉深入其中。全书以主人公市委书记李高成坚决同腐败作斗争的故事为主线。通过人物的对话和旁白的描述把我们的社会揭示在大家面前。现在看来这部书所描写的时代似乎已经过去了,但对于那些经历过国企改革时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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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犬 | 评《
藏獒》





| 2007-12-09 11:48 ]
这本书是我今年看的第一本小说,它给我的力量胜过无数人在我耳边给我说教的力量。藏獒像一道闪电,它打破了我生活灰色的阴霾,给我照亮了一时迷失的方向。本书讲的是草原的一种勇猛的神犬。它曾经是横行四方的野兽,直到六千多年前,才被驯化,开始了和人类相依为命的生活。它是草原上的神,只要有它的保护,草原就会丰茂。一只来自上阿妈草原的金色藏獒和七个孩子、作者到了西结古草原引起了一系列的事为线索,实质是说草原部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