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历史的遗留难道法典可以弥补吗?

《反分裂国家法》 | by: sikao必过 | | 2008-02-24 00:30
有时候觉得如此细微末节的法典肯定仅仅出现在中国在其他的国家,并不是反分裂就真的不必分裂的吧。而且反分裂法律有用吗?是对一个人判刑还是对一群人判刑呢?我甚至觉得这个法律会不会本末倒置,会不会已经是违宪的了。想起来觉得有点好笑诶。而我始终是觉得,坚定的反分裂立场和有效的预防措施才是维护一个国家同意不可或缺的手段。我们必须看到,尽管我们不断的倡导着民族平等是解决国家民民族问题的先决条件,也是取得人心的先决条件,但是不得不想到的是,完全消除了民族分裂主义,那么无论多么平等和高效发展,在那些所谓的平等的后面,肯定会有些人因为这样的平等而淡忘了本来的东西,阴谋家们,外部势力是不是会把分裂国家的行动愈演愈烈呢?难道这是一部法律可以控制和解决的吗?审判国外势力吗?那么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又是什么呢?而这部法律实际上完全是冲着台湾问题去的,其实我以为,根本没有出一部法律的必要,因为这样无疑是把整个问题明朗化了,台湾是中国历史遗留的问题,说白了就是共产党不该放国民党跑的问题,这根本算不上是分裂国家,当台湾,当国民党从联合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共产党取代的那一天起,台湾就已经被世界所承认了,他是属于中国的,不是属于世界的,更加不是独立存在的,也永远不会!
加入收藏 推荐给好友
回应人:游客
此书评的回应 (7条)

1楼
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一)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

(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
(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2008-02-24 00:30:37 来自 蝶蛹 (成都)

2楼
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2008-02-24 00:30:49 来自 游刃有余

3楼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2008-02-24 00:30:57 来自 带我走℡。

4楼
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08-02-24 00:31:05 来自 所謂堅強。

5楼
《反分裂国家法》是在2005年3月14日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一部关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的法律,当天就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并立即予以实施。该法律的主要内容是鼓励两岸继续交流合作,但同时也首次明确提出了在三种情况下中国大陆可用“非和平手段”处理台湾问题的底线。
2008-02-24 00:31:17 来自 蝶蛹 (成都)

6楼
《反分裂国家法》仅适用于台湾问题。
2008-02-24 00:31:25 来自 乖乖。

7楼
对此,鲜明坚定的反分裂立场和必要的强制措施是维护国家统一必不可少的手段。 在民族政策上不可左右摇摆。在防止主体民族的大民族主义同时也应坚定不移地反对“小民族主义”。在处理民族分裂问题上不能优柔寡断、投鼠忌器、使之坐大。在民族自治权问题上,既不能否认民族权利,或搞名义自治,实际操纵,如苏联那样;也不能像前南斯拉夫后期那样,各共和国乃至自治省轮流坐庄,“一票否决”,造成中央失去权威,地方主义和民族分离主义盛行,使“友谊”的联盟成为“仇恨”的渊薮。
2008-02-24 00:36:59 来自 蝶蛹 (成都)

图书信息 

书名 : 反分裂国家法
ISBN : 7800789861
定价 : 2.00
友情提示

点击“有用”,这篇评论的作者将获得经验值和积分鼓励(奖励经验值=您的等级*2,奖励积分=您的等级/2);同时,评论和它的作者将有更多机会在首页和其他页面中榜上有名。如果您不喜欢这篇评论,点击“没用”将为该评论的作者扣除1点积分。
此书的其他评论 

    此用户的其他评论 

    此用户常去的圈子 

    喜欢此书的人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