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家著名门户网站关于“安乐死”的调查,惊讶的发现竟然有超过半数的网友持赞成态度。中国古人曾经对生死表达过“兹体事大”的看法,信然。实施安乐死,我认为目前在我们国家并不实际,如果贸然立法认可实行,势必带来无法遏制的恶果。
首先是对当事人真实愿望的认定存在不确定性。赞成安乐死的网友一般都相信,安乐死的申请人常常是长期患病难以继续忍受的绝症患者,当人处在生理痛苦的极限而现有医疗水平又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实行安乐死,可以减少对当事人持续不断的折磨,使他(她)体面而又有尊严的死去,同时也可以使亲人们从日复一日的煎熬中得以解脱。但这种看起来似乎几全其美的想法,惜乎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存在着极大的片面性。翻开这些年在媒体上记载的希望安乐死的案例,除了少数位高权重有钱者确乎是想主动弃世,多数老百姓都有着让人心酸的隐衷。就拿前不久表达安乐死想法的女孩子来说,她其实担心的是父母百年后无人看护所以宁愿走在他(她)们前面,以免父母为自己的将来忧虑。至于生活在贫困境地的城市贫民和农民,人老了、生病了或者得了绝症,无非是想通过安乐死的方式减轻家庭负担。他(她)们又何尝不是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和留恋?!挣扎在社会最底层的他(她)们,最稀缺的根本就不是什么无奈赴死的通行证,而恰恰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到位和人情的温暖。与其用合法的方式将那些苦命人送上西天,不如加快发展,尽快健全福利保障制度,让人们特别是穷人活得有安全感,即使暂时还不能够“快乐和幸福”。
另一个方面而言,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们所处的社会阶段确实相当的初级,还远远没有到达人人都怀有美好情怀的理想境界。一个变异动荡的时代里,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对周围投以普遍怀疑的眼光,甚至不能毫无保留的相信熟人朋友乃至亲人,特别是产生利益冲突的时候,说不定他(她)们就是身边熟悉的陌生人。那些为了保险金而杀害亲人的笑面虎、那些因为恨而溺死亲生孩子的恶鸡婆、那些泄一时之愤而向父母举起屠刀的不孝子……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少见。我们有时无法发现人性中的善,我们有时更无法了解到所有形形色色伪装中的恶。一个战战兢兢辗转在欠缺人性的子女中的老人、一个失去也许是被“亲人”强行剥夺表达能力(语言、动作)的病人、一个身心备受摧残不愿意继续忍受虐待的苦难者、一个开始赞同而后即使反对但又因病无法表达的被误解者(美人鱼的故事?!)……他(她)们完全可能会以一种疑似被迫同意的方式,心不甘情不愿的离开深深眷恋的世界。当一个人满怀冤屈走上天堂之路,另外下地狱的可就是一群人。
我们再来看实施者的难题,我们一般认为应该是被称为白衣天使的医护人员非他(她)们莫属的。不过天使的使命本来就是救死扶伤,让其对一个无辜的人下手,长期形成的职业伦理情结实在难以化解。退一步而言,即使一个不良的医护人员可以作为杀人犯的同谋,但一个有良知的白衣天使,是否会忧虑:如果弄错了当事人的意图,岂不是自己变相成了不问青红皂白的刽子手?!
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的是,世界上除了个别国家对安乐死立法外,绝大多数国家在这一点上慎之又慎,越是文明法制国家越是不肯轻易迈过这一步。毕竟生命是最珍贵的,人死不能复生,不像野火烧过的草木可以重新来过。它不能适用试错原则。法律规定再细致,也不可能穷尽人心恶毒的渊薮。即使100个人中有99个是含笑而去,只要有一个不散的冤魂,这个立法就是失败的。更何况从人生的境界和文化的角度而言,病痛磨难其实也是一种人生体验。我们饱含智慧思想光芒的先人曾经曰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易毁弃。流动在各国人民血液中林林总总的各类宗教文化,也都是表述对生命的珍爱和呵护,对于自我放弃则加以贬斥和谴责。此外,科学日渐昌明,医疗水平以加速度的方式不断跃升。对于普通人而言,我们不敢说可以用类似克隆、冰冻的昂贵方式寻机再生,但在一定程度上完全可以分享社会进步后部分医疗护理费用降低、新药缓解痛苦的成果。
最后,用一个大家都能理解的说法,真诚的对那些真实或者被迫表达离世意图的人劝一句:认命也好,还前世的债也罢,既然已经来到这个世界,无论苦乐,都当是有风有雨也有晴,横竖往前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