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书就是我的心肝宝贝,有了书就有了温情,有了幻想,有了宁静。书可以使我忘记烦恼和痛苦,是载着我的灵魂飘荡到世外的一只小小帆船。有时会异想天开地想:我能高高兴兴地长这么大,有一大半是书的功劳,我真应该给世上的书立个牌位,磕头拜之做父母才是。
大了之后,读书却一点章法也无,极其散漫极其无章可循,没什么选择,只要是书,翻了翻感觉文字还过得去,便拿在手里看起来,完全是饥不择食地寻求避难所的意思。
那种散漫不是串串珍珠散落的那种散,而是深秋时残枝碎叶漫天乱飞的散,因为懒且忙,很少写读后感或读书笔记,一本书看过了,有了些许感觉就泡一杯茶,闭上眼想它一想,飘飘然在明白和朦胧之间。过了一段时间,又翻出来看一遍,发现感觉全然不同了,可是也还是朦胧。
看武侠完全是连血带肉生吞活剥的看法,一味爱那故事动人,情节曲折,少年武功绝顶,美女身负秘籍。全然不顾字句珠玑,只埋头在虚构的情节中牵扯留连。在沉闷的日子里,有这样一番色彩艳丽的阅读,也觉得日子不再冗长。
也爱侦探推理,收集书的几个愿望之一就是买一全套精美的阿嘉莎·克丽思蒂的推理小说。虽然看推理也是急急忙忙风风火火的看法,常披星戴月废寝忘食只为想知道“谁是凶手?”
一般对书无所谓从一而终的概念,所以经常三心两意新人换旧颜到处拈花惹草。今日宠幸卡夫卡,明天就轮到加谬马尔克斯,这星期王安忆张爱玲伴我入睡,下个月是苏童于华莫言在我枕边。对这些作家是很容易爱上,但也很容易冷落他们。
我的心本就是那么反复无常兴之所至,喜欢哪个就看哪个,有时一目十行,有时一个字一个字细雕慢琢,完全随自己心性而已。视野固然广阔,却还是依然散漫无章法地看。随时光流逝,细节大多渐渐沉淀下去,只剩一些还在发光,有色彩的东西在心里飘来荡去,仿佛我乱翻书的岁月痕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