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金庸小说的情爱世界33

[ 飞南 发表于 2007-11-19 20:39 ]
要了解韦小宝的婚姻的秘密和真相,我们必须从头说起。
1.韦小宝其人及其理想
韦小宝是一个奇人,同时又是一个最为凡俗的人。
他有过惊人的奇遇,有过显赫的功绩,但他的本质却并非像他的头衔那
样光辉灿烂。他是低贱的,他是一个妓女的儿子,是一个流浪厮混于市井之
间的小流氓、小赌棍、小乞儿、小杂种。——对此,他自己从来是直言不讳
的。
韦小宝的奇遇及奇功,对他来说是“无意插柳柳成荫”。完全是出乎他
自己的意料之外的一种命运的玩笑。他自己从来没有过那种理想,更没有那
种刻意的追求。奇遇于他,只不过是得之不喜、失之不忧的事。在这一点上,
他是苦乐随缘的。缘来即会,即兴,即建功立业,缘尽即散、即去、即“老
子不干了”。在这一切的背后,只是他的求生本能或意志在起作用,只是他
要生存,要“保住吃饭的家伙”。如此而已。
所以,大将军也好,太监也好、和尚也好,香主也好、五龙令主兼白龙
使也好、一等鹿鼎公也好,一等通吃伯也好? .这些他全都不在乎。他是真
的不在乎。因为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这些都只是他谋生存的一种方式,手
段罢了。
不管有什么头衔,他都还是他。他都还是扬州丽春院的妓女韦春芳的儿
子,那个来自市井之间的流氓兼赌棍。
权力、荣誉、地位、荣华富贵对他并无多大的吸引力。他甚至还有当皇
帝的机会——顾炎武等人就这样推举过他,劝慰过他——但他实实在在、地
地道道是不想做。在他看来,生存比一切都重要。要他去为了当皇帝而冒险,
那他是决不干的。他没有这方面的远大理想。这也难怪他,他一非官宦世家
的子弟,二非书香门第的继承人,甚至连寒门微士都算不上,他的命运是在
社会正常的序列的之外的。他当然不可能产生如此这般的“非份之想”。若
是有,那倒奇怪了,因为他虽然听说过出将入相的故事,但那只是书场、戏
院里说的和演的,与他的生活沾不上边,他甚至连起码的受教育的机会都没
有。他除了赌博和奉承人之外,一无所长。连基本的谋生技能都成问题,又
怎能产生那出将入相的远大理想呢?
偏偏他不想得到的东西,几乎都得到了。其他多少才子、多少英雄“有
心栽花花不发”、“踏破铁鞋无觅处”,而他则完全是“无意插柳柳成荫”
“得来全不费功夫”。这就是中国政治、中国历史及中国文化的根本奥妙了。
我们在这里自不必多言。
韦小宝没有权势欲(虽然他也觉得做做头儿颇有“威风”),同时也没
多大的金钱欲。不排斥他想发财,但他发财的观念和理想,比之他所得到的,
真可谓微不足道,可以忽略不计了。他进入皇宫以后,海大富叫他拿几大碇
银子去赌博,几乎使他不相信眼前的事实。而从鳌拜家中抄出几百万两的家
财,与索额国平分了一百万两时,更使他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他很爱财,但并不太贪财,更不吝啬,有钱大家花,有财大家发,花花
轿子人抬人,不吃独食,这是他做人的诀窍,也是他的本色。虽然他的金钱
欲比他的权力欲实际上要大些,但那也只是有限。他遇到发财的机会,固然
是从不会错过(这是他的本能,也是人的本能吧),但若是没有这样的机会,
也就罢了。并不挖空心思地去发现、创造或制造这样的机会。
这也很容易理解,因为他从小就实际上生活在一种贫困之中(说贫困却
又能生存,所以又没有真正的贫困者那嗜钱如命的特征),从来赌钱输赢都
极有限,因为他从来就没有过多少钱。他希望有钱,希望发财,这当然是无
疑问的。但一来那只是一种朦胧的幻想,二来那发财的规模也是相当有限的。
没有权势欲,也不大有金钱欲,他的理想当然更不是名士风流,为性情
自由放达而追求了,这些他更是连边也沾不上,连梦都没有做过。这些与他
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
那么,他的理想是什么呢?
是“发达”之后,在扬州的丽春院旁边开一座像样的妓女院!如果可能
的话,那座妓女院至少要与丽春院一样,甚至比它更富丽堂皇。进而——这
对于他可就是幻想了——开“丽夏院”、“丽秋院”、“丽冬院”,开它个
妓院群!
他的这种雄心大志,在书中从头到尾都提到的。他母亲最了解他的志向。
所以在小说的最后,书中写道:
那日韦个宝到了扬州,带了夫人儿女,去丽春院见娘。母子相见,自是不胜之喜。
韦春芳见七个媳妇个个如花似玉,心想:“小宝这小贼挑女人的眼力倒不错,他来开院子,
一定发大财。”(第50 回)
这真是卖什么,吆喝什么,干哪一行说哪一行话。韦春芳这样想是自然
而然的。进而也是对儿子的一种了解和一种评价。此外,这一段话在作者笔
下,自然更有深一层的意义。
韦小宝想开妓女院,想做妓女院的老板,这并非不可理解。相反,是极
自然的事——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在韦小宝的观念中,妓女院并非见不
得人的场所(他自己就是在那里长大的),他也没有丝毫的蔑视妓女的意思
(他妈妈就是妓女,他内心从未为此感到不安或羞耻)。因此,我们不能以
自己的观念去取代韦小宝,从而觉得他有这种理解简直不可思议。其次,韦
春芳逐渐人老珠黄,生意渐渐不好,这无疑影响了韦小宝的生活。这种窘况
经常发生,是对韦小宝的一种刺激,即有了钱一定要自己开一家妓女院,自
己当老板!(因为在韦小宝童年的印象中,妓院老板是再威风也不过的)再
次,韦小宝非但没有丝毫低看妓院和妓女的事,相反觉得这是一种“好生意”,
因为它可以“无本万利”。这大概也是韦小宝欣赏妓院老板,并立大志许大
愿要开妓女院的一大原因吧。最后,我们也应该看到,韦小宝从小生活在妓
院之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的生活世界就是丽春院,那么他们能想的
“谋生之道”及“生财之路”兼“发达之梦”自然就要万变不离其宗了。你
还要韦小宝去有什么样的理想?他又能有什么样的理想呢?
韦小宝的这种人生理想,有其现实的意义,同时也有它的象征性。
一方面,他来自于此,自必要这样想,这样做,有这样的理想和梦。这
是它的现实性之所在。
另一方面,他的这种生活环境及其产生的理想,自必影响到他的人性观、
爱情观、婚姻观和妇女观等等。韦小宝可以说是一种“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
格”,那样的生存环境决定了他的文化修养,也决定了他的价值观念。这应
当是毫不奇怪的。同时,他的这种文化修养和价值观念,又势必体现在他的
人生过程中,表现为他的具体理想追求及其行为方式上。
妓院生活场景,成了他的观念与行为的不知不觉的依据和准则。成了他
的价值体系及行为方式的支柱。
这一“本文”的象征性及其意义,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表现出来,体现在
小说中,表现为以下的各个方面。——这也正是我们所要研究的。妓院生活
不仅是他的生活环境,而且也是他的人生背景,同时又是他的文化价值的(具
有明确指向及其象征性的)背景。
2.韦小宝的女性观
要了解韦小宝的爱情与婚姻观念,必须了解他的女性观,他对女性的认
识与态度。
韦小宝是一个无父之人,只有母亲韦春芳,他生活在一个纯粹的女性世
界里——生活在一个妓女群中——他以一种独特的生活经验,认识了妇女,
形成了他的独特的妇女观念。
他的母亲是一个妓女,这并没有使他觉得羞愧和悲哀,他觉得很正常,
他的感觉虽然没那么好,可也没那么坏。妈妈就是妈妈。做妓女的妈妈也还
是妈妈。
做妓女只是妈妈的一种职业,一种谋生手段,而且——如果不是人老珠
黄、生意渐稀——还是一种很不错的谋生手段。更何况,透过妈妈的谋生方
式,他有机会从小就认识生活,也认识人性。其中最重要的是认识(自觉或
不自觉的,潜移默化的)男人与女人的赤裸裸的“本性”。
在韦小宝的眼里,妓女并非低人一等。妓女与其他的妇女并无本质的区
别——他们都是女人!——至多不过妓女生活的场景更加赤裸一点,更加本
能一点罢了。
因而,韦小宝的妇女观,在一定的程度上,正是他的“妓女观”。
“妇女=妓女”——这一等式看起来是匪夷所思,胡说八道,但对于韦
小宝来说却丝毫也不值得大惊小怪。
在韦小宝的眼里,女性与妓女确实没什么了不得的区别,她们都是女人,
都是性、欲的对象。婚姻的方式只不过是“包妓”的一种变相的方式而已。
要说有区别,那也只有高级与低级、漂亮与不漂亮、走红与不走红? .的区
别而已。所以,他对一切女性,包括母亲、丫环、公主、郡主、夫人、皇后、
妓女? .倒真的都是“一视同仁”的。
在他的“辞典”里,“妈妈”就是妓女。他想骂人,就叫别人(不管她
是郡主、公主、丫环或其它什么人)是“妈妈”,这自然是在不高兴的时候,
是搞影射。而在他高兴的时候,他也叫人是“妈妈”,这表示他对她的依恋、
热爱与亲近。——谁能分得清“妈妈”与“妓女”之间的非语词方面的差异?
同样——更能说明问题的是——他也总喜欢(暗地里)叫人是婊子。他
叫建宁公主是“小婊子”,叫皇后是“老婊子”,叫俄罗斯苏菲亚公主是“洋
婊子”或“骚婊子”,? .这里固然含有骂人的意思,但更主要的还是表现
了他的“认识论”。不然,他又何以会娶建宁公主这一小婊子为妻?他实在
是不在乎婊子不婊子。也不在乎婊子与非婊子的差异,他只在乎,她们都是
女人。
有书为证。
例如韦小宝对待沐王府郡主沐剑屏的一个场景,书中如此写道:
韦小宝大喜,赞道:“好妹子,这才乖。”小郡主道:“我不? .不是你好妹子。”
韦小宝道:“那么是好姐姐。”小郡主道:“也不是。”韦小宝道:“那么是好妈妈。”
小郡主噗哧一笑,道:“我? .我怎么会是? .”
韦小宝自见到她以来,直到此刻,才听到她的笑声。只是她脸上涂满了莲蓉豆泥,
难见如花笑靥,但单听着她银铃般的笑声,亦足以畅怀怡神。韦小宝说她“是我好妈妈”
其实便是骂她“小婊子”,因为他自己母亲是个妓女,但听她笑得又欢畅又温柔,不禁微
觉后悔,又想:“做婊子也没有什么不好,我妈妈在丽春院里赚钱,未必便贱过他妈的木
头木脑的沐王府中的郡主。”(第10 回)
这是韦小宝第一次见到一位同龄女性,那时他们都年少。这是他与沐剑
屏的第一次相见,而沐剑屏也是他的七位夫人中最先见到的一个。
这时,他的男女情爱的观念是十分朦胧的。因为他实质上还是一个孩子。
他对郡主与婊子之间的差异的了解,也是马马虎虎、朦胧模糊的。然而“做
婊子也没什么不好”的想法是他第一次发表的“妓女观”,是他的本能的、
起初的想法。其中包括了他的妇女观。
更能说明问题的,也许还是在韦小宝成人又成功之后,发生在扬州丽春
院的那一幕——洪夫人苏荃、方怡、沐剑屏、双儿、曾柔、阿珂等数位姑娘
(或夫人)机缘凑巧,都在丽春院里集齐,而且误饮药酒,大都昏迷不醒,
于是韦小宝便乘机浑水摸鱼——
韦小宝走进内室,说道:“方姑娘,小郡主、洪夫人,你们三个是自己到丽春院来
做婊子的。双儿、曾姑娘,你们两个是自愿跟我到丽春院来的。这是什么地方,你们来时
虽然不知道,不过小妞儿们既然来到这种地方,不陪我是不行的。阿珂,你是我老婆,到
这里来嫖我妈妈,也就是嫖你的婆婆,你老公要嫖还你了。”伸手将假太后远远推在床角,
抖开大被,将余下六个女子盖住,踢下鞋子,大叫一声从被子底下钻了进去。? .(第40
回)
由此可见,在韦小宝的心目中,妓女与良家女性的区别,只不过是住不
住妓女院的区别。良家妇女只要来到妓女院中,不是妓女也就成了妓女,由
得他胡天胡帝地唱“十八摸”乃至“一百零八摸”了。
韦小宝是一个粗鄙无文的人,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也许我们提出“韦
小宝的女性观”这个问题,多少有些多余,多少有些自我讽刺的意味。因为
这位韦大人是没有什么观不观的,他只是按照他的本能以及在妓女院中所接
受的文化价值观念来行事而已。
上述引文,作者将这一群少女少妇“调”到妓女院中来,让韦小宝有机
会充分地表现自己的个性本质。这是绝妙的一笔,在那样一个自己熟悉的环
境之中,韦小宝的行为变得那样自然而然,丝毫也看不见英国人笔下的丹麦
王子哈姆莱特的那种“是干?还是不干?这是一个问题”的犹豫不决。
韦小宝丝毫也没有“尊重女性”这样的文化观念。这是必然的。因为他
是康熙时代的中国人,而且又是一个妓女的儿子。
在妓院里的那一幕中,韦小宝也有过一阵犹豫,但那只是对一个特定的
对象,即对他刚刚与之结拜的蒙古王子噶尔丹的妻子阿琪——他的“义嫂”
有过如下的心理交战:
当下将双儿、阿琪、洪夫人、方怡、沐剑屏一一抱了入内,最后连假太后也抱了进
去,八个女子并列床上。忽然想到:“朋友妻,不可欺。二嫂,你是我嫂子,咱们英雄好
汉,可得讲义气。”将阿琪又抱到厅上,放在椅中坐好,只见她目光中颇有嘉许之意。
韦小宝见她容颜娇好,喘气甚急,胸脯起伏不已,忽觉后悔:“我跟大喇嘛和蒙古
王子拜把子,又不是情投意合,只不过是想个计策,骗得他们不来杀我。什么大哥、二哥,
都是随口瞎说的。这阿琪姑娘如此貌美,叫她二嫂,太过可惜,不如也做了我老婆罢。说
书的说‘三笑姻缘九美图’,唐伯虎有九个老婆。我就算把阿琪算在其内,也不过是八美,
还差了一美。呸,呸,呸!老婊子(按,指假太后毛东珠)又老又凶,怎么也能算一美?”
与唐伯虎相比,少他一美,还可将就,连少两美,实在太差劲,当下又抱起阿琪,走向内
室。走了几步,忽然想:“关云长千里送皇嫂,可没将刘大嫂变成关二嫂。韦小宝七步送
王嫂,总不能太不讲义气,少两美就少两美罢,还怕将来凑不齐?”于是立即转身,又将
阿琪放在椅中。(第39 回)
面对这样的场景,韦小宝有这样的犹豫,而且又有这样的抉择,真可谓
是难能可贵的。这表明韦小宝还是有“文化”的,即与一般的动物本能不同,
虽然他心里也想将阿琪抱进内室的大床之上,供他娱乐,但毕竟又想到“朋
友妻,不可欺”以及“关云长千里送皇嫂”等等古训,这就把他与一般动物
区分了开来。因为一般的动物大概是不管什么嫂不嫂的。
而人——尤其是中国人——对有了“身份”或“名份”的妇女的态度是
有明确的禁忌的。例如“朋友妻”这就像打上了一个特殊的烙印。不管韦小
宝如何百无禁忌,但这样的禁忌还是要遵守一二的。一个女人一旦打上了“嫂
嫂”的印记,那她的“嫂性”(社会伦理性)就远远大于她的“女性”了。
这就揭示了韦小宝的“女性观”——如果有这种“观”的话——的内在
隐秘,一层是本能的因素,这是一种核心和基础;二层是社会伦理的因素,
这将韦小宝与动物区分开来。
但上述二层因素是否使韦小宝有了“人”的观念,或“文明的”女性观
呢?那恐怕又没有。韦小宝的文化价值的核心是社会伦理观,而他的这些观
念无不来自说书人的文化“教育”。——这种教育是中国文化得以代代相传
的一种重要形式,它的本质是一种“禁忌”而不是文明与人性的启蒙——韦
小宝放过了一位少妇,那不是由于尊重妇女,或尊重人格,而恰恰是由于他
尊重伦理。
而我们知道,在中国历史中,社会伦理网络内,人的因素以及人格的因
素被“社会角色”及其关系体系所取代。在那儿,是找不出一种真正的符合
人性与人格因素的文明的女性观的。女性就整体而言,已成了社会的玩物(除
非她是“嫂嫂”之类),因为社会是男人的社会。这种伦理的禁忌及其道德
规范,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但又远远不是以将人培养成具有独立而又健全
的人格的真正的(文明的)人。从而,男人对女人的态度(即所谓“女性观”),
就不可能是健全而又富有理性和诗意的。——要在韦小宝这种人的女性观中
寻找诗意,那可真是缘木求鱼。
3.韦小宝的爱情观
韦小宝的精神与心态,他的文明的程度以及他的文化水平与素质,都处
于动物与人之间的某种模糊地带、模糊状态。
上述对待妇女的态度及其内心深处的不自觉的“女性观”便已充分地表
明了这种状态。
韦小宝虽然娶了七位夫人,但这只是他的婚姻状况,而与“爱情”则关
系不大。——韦小宝显然不是一位情种。他并不真正的懂得爱懂得情,他也
并不真正的需要爱、需要情。
他的爱情的幌子,其实是由好色与占有这两种本根支撑起来的。
让我们先来看他的好色。
目好好色,这也是人的一种本能,无可厚非。但这毕竟与爱情不同。爱
情显然要从这种本能的层次升华上去,而且从“目”的层次水平深化、深入
到“心”的水平层次。
在七位夫人中,韦小宝最“爱”的是谁?
是阿珂。
这在他第一次见到阿珂时就已经充分地表现出来了。——书中写道:
韦小宝一见这少女,不由得心中突的一跳,胸口宛如被一个无形的铁锤重重击了一
把,霎时之间唇燥舌干,目瞪口呆,心道:“我死了!我死了!哪里来的这样的美女?这
美女倘若给了我做老婆,小皇帝跟我换位我也不干。韦小宝死皮赖活,上天下地,枪林箭
雨,刀山油锅,不管怎样,非娶了这姑娘做老婆不可。”? .
? .韦小宝兀自不觉,心想:“她为什么转了头去?她脸上这么微微一红,丽春院
中一百个小娘站在一起,也没有她一根眉毛好看。她每笑一笑我就给她一百万两银子,那
也抵得很。”又想:“方姑娘、小郡主、洪夫人、建宁公主、双儿丫头,还有那个掷骨子
的曾姑娘,这许许多多人加起来,都没眼前这位天仙的美貌。我韦小宝不要做皇帝、不做
神龙教教主、不做天地会总舵主、什么黄袍马褂三眼花翎,一品二品的大官,更加不放在
心上,我? .我非做这小姑娘的老公不可。”顷刻之间,心中转了无数念头,立下了赴汤
蹈火、万死不辞的大决心,脸上神色古怪之极。
四僧二女见他忽尔眉花眼笑,忽尔咬牙切齿,便似颠狂了一般。(第22 回)
韦小宝对美如天仙的阿珂,可以说是一见钟情了。而且——难能可贵的
是——他一见到她便想到“不要做皇帝,不做神龙教教主,不做天地会总舵
主? .”这很容易使人产生一种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感觉,韦小宝似乎一
下子成了情种。尤其是联想到英国国王爱德华先生为了爱情而放弃王位的壮
举,对韦小宝不免好感倍增。
不过,这只是一种错觉。对韦小宝而言,也只是一种表面现象。他本就
不是皇帝,不是神龙教主,不是天地会的总舵主。更重要的是不管有没有阿
珂,不管为不为了阿珂,他其实本来就没有做皇帝、做教主、做总舵主的打
算,他没有这种雄心壮志,也自知没有这种雄才大略(韦小宝这一点自知之
明还是有的)。他的理想,本只不过是当一个妓院老板而已。
当然,上述韦小宝的决心也不能说是欺骗或自我欺骗,他对阿珂的强烈
的爱慕是真实的,假如他是皇帝的话,他也可能真的不想做皇帝而交换阿珂。
因为他没有做皇帝的本能,但确实有好色的本能。
其实,在上一段的表述中,我们也能看出他的爱情的真相:“丽春院中
一百个小娘站在一起,也没有她一根眉毛好看。她每笑一笑,我就给她一百
万两银子,那也抵得很。”——韦小宝自然而然地将阿珂与“丽春院中的小
娘们”进行比较,这或许只是习惯使然,但“她每笑一笑,我就给她一百万
两银子,那也抵得很”,这就暴露了他的爱情观念的本质。——严格地说他
并没有什么爱情观念,爱情之于他是一种陌生而奇怪的东西,爱情心理之于
他是明确的好色、占有、买卖的综合。他不自觉地用一百万两银子去“买笑”。
这无疑是对待妓女的态度。而爱情无价这句话,对韦小宝来说是胡说八道。
在他的眼中,爱情总是有价的,只是价格高低不同而已。有些女人(妓女)
只值二三两银子,而阿珂在他的眼中则值一百万两银子。
韦小宝将方姑娘、小郡主、洪夫人、建宁公主、双儿、曾柔等六位女性
与阿珂进行比较,结论是“都没有眼前这位天仙的美貌”,推论则是“我? .
我非做这小姑娘的老公不可”。这就是韦小宝的“爱情”。
这无疑是好色本能,加上占有欲本能的混合物。是一种貌似爱情的东西。
它与真正的爱情比较,其间的差异就会显得十分明显。
小说中写到韦小宝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碰到了一位对阿珂的母亲陈圆圆
痴心爱慕的男子,名叫胡逸之,号百胜刀王,而且是当年江湖上最有名的美
男子。韦小宝与他“同病”相怜,谈得颇为投机。书中如此写道:
韦小宝奇道:“你在她身边住了二三十年?你是? .你也是陈圆圆的姘? .么?”
胡逸之苦笑道:“她? .她? .嘿嘿,她从来正面也不瞧我一下。我在三圣庵中种
菜扫地,打柴挑水,她只道我是个乡下田夫。”? .
? .韦小宝奇道:“胡大侠,你武功这样了得,怎么不把陈圆圆一把抱了便走?”
胡逸之一听这话,脸上闪过一丝怒色,眼中精光暴盛。韦小宝吓了一跳,手一松,
酒杯摔将下来,洒得满身都是酒水。胡逸之低下头来,叹了口气,说道:“那日我在四川
成都,见了陈姑娘一眼,唉,那也是前生冤孽,从此神魂颠倒,不能自拔。韦香主,胡某
是个没出息、没志气的汉子,当年陈姑娘在平西王府中之时,我在王府里做园丁,给她种
花拔草。她去了三圣庵,我便跟着去做伙夫。我别无他求,只盼早上晚间偷偷见到她一眼,
便已心满意足,怎? .怎会有丝毫唐突佳人的举动?”
韦小宝道:“那么你心中爱煞了她这二十几年来,她竟始终不知道?”
胡逸之苦笑摇头,说道:“我怕泄露了身份,平日一天之中,难得说三句话。在她
面前更是哑口无言。这二十三年之中,跟她也只说过三十九句话,她倒向我说过五十五
句。”? .
韦小宝却听得连连点头,说道:“胡大哥,你这番话,真是说得再明白也没有,我
以前就没想到。不过我喜欢一个女子,却一定要她做老婆,我可没你这么耐心。阿珂当真
要我种菜挑水,要我陪她一辈子,我自然也干。但那个郑公子倘若在,老子却非给他来个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不可。”
胡逸之道:“小兄弟,你这话可不大对了。你喜欢一个女子,那是要她心里高兴,
为的是她,不是为你自己。倘若她想嫁给郑公子,你就该千方百计的助她完成心愿。倘若
有人要害郑公子,你为了心上人,就该全力保护郑公子,纵然送了自己性命,那也无伤大
雅啊。”
韦小宝摇头道:“这个可有伤大雅之至。赔本生意兄弟是不干的。胡大哥,兄弟对
你十分佩服,很想拜你为师,不是学你的刀法,而是学你对陈圆圆的一片痴情。这门功夫,
兄弟可跟你差得远了。”
胡逸之大是高兴,说道:“拜师是不必,咱哥儿俩切磋互勉,倒也不妨。”(第33
回)
以上这一段将韦小宝的“爱情观”写得淋漓尽致了。在他眼中看来,胡
逸之在陈圆圆身边住了二十三年,还不是她的“姘(头)”这简直是一件不
可思议的事情。所以他才会实实在在地问一声“胡大侠,你这么大的本领,
干什么不把她一把抱起便走?”
在韦小宝的心目中,看上了一个女人,第一个念头便是要娶她做老婆,
完全占有她;退而求其次,至少也得做她的“姘头”,部分地占有她。至于
办法么,一是“给她一百万两银子”,二是“一把抱了便走”,即要么是买,
要么是抢。是否两心相悦,两情两爱,两相情愿,那完全是不值得考虑的。
胡逸之提出“你喜欢一个女子,那是要让她心里高兴,为的是她,不是
为你自己”。——这在韦小宝看来,简直是“有伤大雅之至”。因为他要是
喜欢一个女子——不管她喜不喜欢他——就一定要做她的老公,“赔本的生
意,兄弟是不做的!”
爱者和欲者的差异,业已充分地显示出来。即爱者之爱是一种忘我,一
种对对象的奉献,一切为了对象的情感;而欲者之爱则是一种为我,一种对
对象的占有的欲望,一切为了“我”的情感(实际上只是一种欲望和本能的
表现形式!)。
韦小宝无疑是这样一种欲者。而不是一个真正的爱者。
韦小宝一生所说的最动听的“情话”,只是对他的丫环兼情人双儿说:
“大功告成,亲个嘴儿!”
而正在他想方设法,要做沐剑屏、方怡的“老公”的时候,一边心里想
的是:
? .韦小宝心想:“先吓他一个魂不附体,手足无措,挨到天明,老子便逃出了宫。
那小郡主和方怡又怎么办?哼,老子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逃得性命再说,管他什么小
郡主、老郡主,方怡、圆怡?老子假太监不扮了,青木堂主也不干,拿着四五十万两银子,
到扬州去开丽夏院、丽秋院、丽冬院去。”? .(第11 回)
在最紧急的关头,先保住自己的小命要紧。这倒真的是韦小宝的一贯作
风。那种说要“为爱人而牺牲”的论调,对韦小宝而言,全是不通。
对韦小宝谈爱情,与对牛弹琴差异不大。只是牛没有他那么好色,也没
有他那么强的占有欲而已。在这一方面,韦小宝是比牛们要高明得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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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4 21:38:15 来自 琦梦精灵 (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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